近日,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消息,联交所发布对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01114.HK,以下简称华晨中国)及三名前任董事的纪律行动,向该公司前执行董事马妮娜、前执行董事阎秉哲作出不适时性声明及谴责;向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孙宝伟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
图片来源:华晨中国公告
公告显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马妮娜及阎秉哲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若孙宝伟仍留任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联交所方面表示,2019~2021年,华晨中国多家全资附属公司(包括瀋陽金杯汽車工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控),在华晨集团(即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影响下,为华晨集团及其他实体的利益,而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相关财务资助总额超过534亿元。
其中包括:金杯汽控于2020年为华晨集团的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约59亿元;金杯汽控于 2019至2020年间为担保华晨集团及大连华夏北方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华夏,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大连华夏集团)旗下一家附属公司发行的银行承兑票据而提供的存款质押,超过40亿元(存款质押);该公司附属公司于2019至2021年间转移至华晨集团、大连华夏集团以及沈阳华晨汽车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沈阳汽车集团)的资金,约435亿元(资金往来),且向华晨集团作出的资金往来并无任何书面协议记录。
联交所方面认为,相关董事于华晨集团担任高级管理层职务,他们在华晨中国的职务与在华晨集团的职务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各人均在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宜上有不同程度的参与,但均未向董事会汇报有关财务资助。而上述财务资助令华晨中国及其附属公司因担保而作出了约19亿元的亏损拨备,并分别因存款质押和资金往来而承受约40亿元和24亿元的亏损。
从业绩上看,今年上半年,华晨中国总营收约5.18亿元,同比增长2.01%;股东应占溢利约14.73亿元,同比下降60.65%。从财报来看,华晨中国的主要利润来源自联营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财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联营公司为华晨中国带来27.34亿元的业绩。
图片来源:华晨中国公告
从2020年11月被裁定受理破产重整至今,华晨集团的重整已持续三年有余。根据此前披露的信息,华晨集团的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就在2024年3月15日,华晨中国发布公告称,华晨集团的100%股权已转让予沈阳汽车(即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并已完成办理变更之相关工商登记。
根据有条件投资协议交割后,华晨集团已成为沈阳汽车之全资附属公司;华晨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沈阳汽车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华晨及辽宁鑫瑞(即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晨中国约29.99%股份。沈阳汽车已成为华晨中国的主要股东及关联人士。
截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稿股票配资信息,华晨中国报3.320港元/股,跌幅为1.190%,港股市值167.5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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